中国会计服务贸易发展报告(2012) (2012年12月5日) 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一年。2011年7月2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按照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与任务,进一步深入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行业信息化战略和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等行业“五大战略”,大力推动行业的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网络化建设水平,行业走出去和会计服务贸易取得新进展。 一、会计行业发展概况 (一)国际发展概况。 《国际会计公报》最新统计和排名显示,2011年,全球前20名国际会计公司的业务收入总额为1367.0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了8%。其中,普华永道、德勤、安永和毕马威四家全球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均超过200亿美元,达到1036.13亿美元,占到20家的75.80%,与2010年的业务总额953.27亿美元相比增长了8.69%;10亿—60亿美元的世界主要会计网络有11家,10亿美元以内的有5家。其中,利安达国际作为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发起的国际会计网络,以87.3百万美元收入排名第20位。 值得关注的是,世界主要会计网络收入排名的收入分类指标分为审计与会计、税收业务、管理咨询、企业融资、企业重整/破产、诉讼支持、其他等七类,而国际“四大”未体现管理咨询、企业融资、企业重整/破产、诉讼支持四类业务收入。其中,排名前20家国际会计网络审计与会计收入占65%,税收业务收入占10%,其余四类占25%。 表一:2011年度世界主要会计网络收入排名
注:本表数据仅包含会计网络各自独立的成员所,不包含联系所及非各自独立的成员所。(1)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一般咨询业务和财务咨询业务收入;(2)其他业务收入包括资讯业务收入;(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咨询和交易业务收入;(4)BDO的业务收入包括来自两家各自独立的联盟网络的收入,合计13.9亿美元;(5)RSM国际的业务收入,包括来自属于一家独立联盟网络的成员所得收入,合计9.41亿美元;(6)鹏歌富达国际的业务收入只来自各自独立的成员所,来自各自独立的联系所的业务收入合计6.409亿美元;(7)克瑞斯顿国际的业务收入,不包括隶属其他国际团体的公司的收入,2011年非各自独立的成员所创造1.11亿美元收入;(8)伊柯维斯国际的业务收入不包括美国联系所及合伙人的费用收入,若包括,其合并业务收入为4.201亿美元;(9)IECnet,CPA-US和EPR属同一联盟,此处只包括IECnet的数据。 (二)国内发展情况。 1.行业法制建设。 2011年行业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活动。中注协制定(修订)制度63项,各省级注协(含深圳市)制定(修订)制度808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修订)制度57089项,行业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目前,《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已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修正案草案主要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中外合作所合作期满后的制度安排、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2.注册管理与会员发展。 2011年,全国共新批会计师事务所350家,撤销159家;新批注册会计师4583人,撤销3754人;新增非执业会员4045人。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团体会员7976家,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97510人,新批和已换证的非执业会员88715人,具有非执业会员资格尚未换证人员66872人,全国共拥有会员达到253097人。 根据2011年12月27日印发的《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各地开展对合伙人的胜任能力评价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2011年7月25日公布了《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这是中注协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9年公布前百家信息。 3.服务领域拓展。 注册会计师行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事设立(年检)、验资、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破产重组清算等专业服务。随着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的实施,新型审计鉴证业务和非审计业务领域得到拓展。其中,在新型鉴证业务方面,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政府投资绩效评价、农村“三农”投资审计监督、海关稽查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文化和医疗体制改革审计鉴证、大中院校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企业劳动社会保障审计、拆迁审计、民生项目审计、能源减排第三方鉴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等得到拓展;非审计业务领域方面,注册会计师服务政府战略咨询、安全生产咨询、低碳城区建设咨询、绿色金融服务、产业转型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咨询、村级会计代理、外向型经济区(园区)会计服务外包、公司秘书服务、企业内控信息化咨询等一大批新型非审计服务得到开发。2011年全行业总收入中非审计业务收入与审计业务收入的比例由2009年的14:86,调整优化为27:73。 4.人才培养。 在行业人才入门方面,2011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全国共有55.2万人报名,综合阶段考试有6723人报名,累计报考科次达到139万人次。截至2011年,中注协已经成功举办了20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平均每年有50多万人报名参加考试,累计100余万人取得单科合格成绩,累计15.8万人获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 从人才培训看,2011年全行业培训会员9.8万人次,其中中注协组织举办4期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班,培训人数16085人,委托三所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39期,培训注册会计师6969人;从人才储备看,2011年中注协选送105名CPA专业方向学生赴境外实习;从高端人才培养看,2011年中注协选拔出25名优秀注册会计师入选金融审计方向领军人才班。截至目前,据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共有257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取得英国特许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和澳洲注册会计师等境外执业资质。 2011年12月,中注协制定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系统提出了“十二五”时期行业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统领行业人才建设各项工作。 5.执业标准建设。 2011年9月5日,中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内地审计准则与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2011年11月7日,双方在北京签署职业道德守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内地职业道德守则与香港职业道德守则实现等效,保持了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6.事务所做强做大。 深入实施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包括推进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引导事务所走出去服务走出去中国企业。自2007年中注协全面启动做强做大战略以来,行业做强做大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度全行业实现业务收入440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相比增长了20.6%,其中前百家事务所的年业务收入从2010年的231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79亿元,占当年行业总收入的63.6%。 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事务所数量为13家,比2010年增加了1家;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事务所数量为45家,比2010年增加了6家;业务收入超过5千万元的事务所数量为73家,比2009年增加了6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除中外合作所外,两家事务所年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其中1家事务所的收入首次突破15亿元,达到15.04亿元,其收入超过《国际会计公报》发布的2011年度主要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收入排名第11位的事务所,与中外合作所平均收入比由2007年1:7.12缩小为1:1.68。 7.行业信息化建设。 2011年2月23日,财政部王军副部长主持召开行业信息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行业信息化建设作出全面动员和部署,标志着行业信息化战略的正式启动。 2011年12月9日,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方案确定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建设原则,明确了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建设步骤和保障措施。 8.执业监管。 2011年,在总结七年来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实践,借鉴国际同行有益做法的基础上,中注协启动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改革后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贯彻落实风险导向监管理念,将检查工作重心由业务项目检查转移到项目检查与系统风险检查并重,建立起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防范系统风险为核心、体现独立监管要求、与国际普遍认可监管制度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体系。改革后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得到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好评和认可。2011年全国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95274人,通过年检91810人,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率为96.36%。因未参加年检、未完成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等原因暂缓通过年检1828人,检查不予通过,撤销、注销1636人。在此基础上,2011年1月,欧盟认可中国审计监督体系与欧盟审计监管体系等效。 9.事务所体制改革情况。 2010年7月21日,财政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启动了大中型事务所(A+H资格事务所和证券资格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转制工作。 截至目前,12家具有A+H股审计资格的内地大型事务所中的8家本土事务所已经完成由有限责任制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的转制工作,4家中外合作所中的3家(除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也已完成转制工作,为大型事务所合伙文化和内部治理提供了体制保证。 10.国际交流与合作。 2011年,中注协共接待国际和境外会计职业组织以及国际会计公司来访团组70余批次,派出出访团组36个。 二、最新开放情况 过去一年多来,我国在进一步开放内地会计市场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根据2010年6月29日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内地与台湾地区于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将向台湾地区进一步开放会计和专业设计等11个服务部门、19项内容;台湾地区将向内地开放研究与开发、会展等9个服务行业。二是积极参与中国—瑞士自贸区谈判、中美跨境监管合作磋商会谈、亚太经合组织会计服务研讨会等有关涉外会议或谈判,为进一步开放内地会计市场,为服务我国事务所“走出去”争取更多的政策空间。 三、重要政策法规 2012年9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适当简化港澳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申请材料的通知》(财会[2012]16号),对2011年3月21日制定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做了部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规定,港澳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的非注册会计师人员,无需再提供前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改由港澳事务所统一提供人员清单;申请临时执业的港澳事务所无需再提供境内相关机构的确认书,改由该事务所统一提供境内相关机构清单。 四、会计服务贸易分析 (一)境内的中国商业存在。 一是现存中外合作所。行业恢复重建之初,允许成立中外合作所,现存4家中外合作所为国际“四大”会计公司与国内事务所组建。为按照国际惯例,推动中外合作所实现本土化,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有关要求,目前现存的4家中外合作所正在实施本土化转制,截至目前,其中3家已经完成了本土化转制工作。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际“四大”会计公司在中国内地共设有分所或办事处51家,其中普华永道中天事务所14家,德勤华永事务所13家,安永华明事务所13家,毕马威华振事务所11家。 二是国际会计公司中国成员所。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除国际“四大”所外,有14家国际会计公司在内地吸收发展了18家成员所(统计对象仅限于44家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本土证券资格事务所加入的14家国际会计公司(网络)分别是:马施云国际、致同国际[1]、尼克夏国际、普安西提国际、罗申美国际、德豪国际、华利信国际、博太国际、鹏哥富达国际、摩斯伦国际、国富浩华国际、浩信国际、UHY国际、克瑞斯顿国际,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UHY国际;加入国际会计公司(网络)的18家本土证券资格事务所分别是:北京兴华、致同[2]、北京永拓、信永中和、中瑞岳华、大华、中磊、中天运、天职国际、华普天健、大信、亚太(集团)、国富浩华、华寅五洲[3]、立信中联闽都、上海众华沪银、立信、中汇。 三是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华临时执业情况。据统计,2011年度,财政部共收到境外事务所临时执业申请40余次,发放临时执业许可证23份;收到临时执业变更报备12次,换发临时执业许可证3份。截至2011年底,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临时执业许可证的境外事务所达到48家。 四是境外人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1994年以来,中国允许境外人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者可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截至2011年1月31日,境外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数为501人,其中473人申请成为了中注协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非执业会员,主要分布在台湾、香港、澳门、日本、加拿大等地。 (二)境外的中国商业存在。 据统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全国共有70余家事务所在境外发展设立了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其中,48家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44家本地事务所中,有15家在1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或成员机构29个,另有56家事务所在香港发展联系机构27个(见表二)。 其中,利安达国际作为由利安达事务所发起成立的一家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有包括本土所在内的9家成员所,分布在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柬埔寨、越南、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信永中和事务所2011年并购了澳大利亚一家150多年历史的中型事务所;大华事务所在境外发展了3个分支(成员)机构;天健事务所在境外发展了2个成员机构。 表二:本土事务所在境外设立执业网络情况表 制表时间:2012年6月30日
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本报告开展的专项调查统计数字。 另外,据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网站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2年5月8日,除国际“四大”所外,共有40家本土事务所在PCAOB登记注册,直接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全行业有70余家“走出去”事务所积极参与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各类专业服务,实现了H股、N股、东盟、西亚等境外市场业务的拓展,涉及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投融资审计、企业集团境外分支机构延伸审计、跨国公司中国区的审计分包、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会计外包、中外准则转换、境外工程承包相关鉴证和咨询等领域的服务。 五、会计服务贸易发展展望 2012年是“十二五”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各项改革任务依旧繁重,这一年行业将重点实施做强做大战略,把做强做大战略作为行业发展的主战略,统领行业发展其他各项战略的实施推进,以提升事务所做强做大的综合实力为总目标、以提升事务所做强做大的行业合力为总要求、以提升事务所做强做大的内在动力为总导向,实现事务所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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